1、運行記錄自點火試運行之日起開始至?;鹬罩?。每班的司爐工、水處理工等必須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2、當班人員必須按規定按時填寫各種記錄表,記錄應準確、可靠、完整,不得弄虛作假。各崗位進行交接班時,應在記錄表上簽字。記錄者應對所填寫內容的正確性負責。如發現記錄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時,由記錄人負責。
3、運行記錄由供暖單位主管部門統一保管,并根據其內容的重要程度確定保存期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4、運行記錄應包括以下內容:
1)各種溫度記錄;
2)各種壓力記錄;
3)各種能耗記錄;
4)鍋爐及附屬設備運行情況和故障處理記錄;
5)交接班情況記錄;
6)水質化驗及水處理設備運行情況和故障處理記錄;
7)設備檢修、保養情況記錄;
8)上級主管領導和鍋爐房管理人員檢查記錄;
9)事故記錄。
?
高壓乙炔氣瓶使用規定
乙炔、氧氣瓶的存放規則
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制度
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叉車管理規定
電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氣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規定
起重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鋼絲繩使用安全規范
氧氣瓶的安全存放及使用
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金屬管道法蘭跨接防靜電規定與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