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鋼板
1.1 碳素鋼和低合金鋼鋼板
1.1.1 鋼板的標準、使用狀態及許用應力按表1的規定。
1.1.2 殼體用鋼板(不包括多層容器的層板)應按表2的規定逐張進行超聲檢測,鋼板超聲檢測方法和質量等級按JB/T 4730.3的規定。
1.1.3 受壓元件用鋼板,其使用溫度下限按表3的規定,表3中Q245R和Q345R鋼板在下述使用條件下應在正火狀態下使用。
a) 用于多層容器內筒的Q245R和Q345R;
b) 用于殼體的厚度大于36mm的Q245R和Q345R;
c) 用于其他受壓元件(法蘭、管板、平蓋等)的厚度大于50mm的Q245R和Q345R。
1.2 高合金鋼鋼板
鋼板的標準、厚度范圍及許用應力按表4的規定。
2 鋼管
2.1 碳素鋼和低合金鋼鋼管
2.1.1 鋼管的標準、使用狀態及許用應力按表5的規定。對壁厚大于30mm的鋼管和使用溫度低于-20℃的鋼管,表中的正火不允許用終軋溫度符合正火溫度的熱軋來代替。
2.1.2 GB 9948中各鋼號鋼管的使用規定如下:
a) 換熱管應選用冷拔或冷軋鋼管,鋼管的尺寸精度應選用高級精度;
b) 外徑不小于70mm,且壁厚不小于6.5mm的10和20鋼管,應分別進行-20℃和0℃的沖擊試驗,3個縱向標準試樣的沖擊功平均值應不小于31J。10和20鋼管的使用溫度下限分別為-20℃和0℃。
2.1.3 GB6479中各鋼號鋼管的使用規定如下:
a) 鋼中含硫量應不大于0.020%;
b) 換熱管應選用冷拔或冷軋鋼管,鋼管尺寸精度應選用高級精度;
c) 外徑不小于70mm,且壁厚不小于6.5mm的20和16Mn鋼管,應分別進行0℃和-20℃的沖擊試驗,3個縱向標準試樣的沖擊功平均值應分別不小于31J和34J。20和16Mn鋼管的使用溫度下限分別為0℃和-20℃。
2.1.4 使用溫度低于-20℃的鋼管,其鋼號、使用狀態和沖擊試驗溫度(即鋼管的使用溫度下限)按表6的規定。表中16Mn鋼的化學成分應符合P≤0.025%、S≤0.012%的規定,外徑不小于70mm,且壁厚不小于6.5mm的鋼管進行-40℃的沖擊試驗,3個縱向標準試樣的沖擊功平均值應不小于34J。
09MnD和09MnNiD鋼管的相關規定見4.2.2和4.2.3。
2.2 高合金鋼鋼管
鋼管的標準、壁厚范圍及許用應力按表7的規定。鋼管的交貨狀態應按表7中相應鋼管標準的規定。表7中GB13296和GB/T 14976鋼號中的統一數字代號系按GB/T20878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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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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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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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絲繩使用安全規范
氧氣瓶的安全存放及使用
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金屬管道法蘭跨接防靜電規定與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