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題內容和適用范圍
1.1 本制度規定了氧氣瓶充裝后的復驗內容和要求。
1.2 本制度適用于氧氣充裝站。
2. 內容與要求
2.1 根據“氣瓶安全檢察規程”,充裝后的氧氣實瓶應逐只進行復驗,并做好記錄。
2.2 氧氣實瓶復驗的項目:
2.2.1 氧氣瓶的注冊編號和容積。
2.2.2 氧氣瓶內壓力是否在規定范圍內。
2.2.3 瓶閥及其與瓶口連接的密封是否良好。
2.2.4 氧氣瓶充裝后是否出現鼓泡、變形或泄漏等嚴重缺陷。
2.2.5 氧氣瓶體溫度是否有異常的升高跡象。
3. 復檢后的處理
3.1 無2.2.2~2.2.5現象的氧氣實瓶為合格瓶。
3.2 凡出現2.2.1~2.2.4中之一現象的氧氣瓶,必須放掉瓶內壓力,進行修理或檢驗。
3.3 出現2.2.5的氣瓶必須立即把氣瓶搬到安全的地方妥善處理。
3.4 對復驗合格的氧氣瓶貼合格證
4. 檢查與考核
站長、安全技術負責人和安全員要不定期對復驗工作進行檢查,對復驗過的氣瓶進行抽查,以評定復驗員的工作質量,進行獎懲。
高壓乙炔氣瓶使用規定
乙炔、氧氣瓶的存放規則
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制度
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叉車管理規定
電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氣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規定
起重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鋼絲繩使用安全規范
氧氣瓶的安全存放及使用
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金屬管道法蘭跨接防靜電規定與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