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安全生產負責人在法人代表的領導下,對法人代表負責,按我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全面領導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2、學習和掌握《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以及其它相關法律和法規,并按我單位安全管理的要求領導和協調各部門的工作。
3、負責指導安監處編制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手冊》及提出對其修改的意見。
4、提出聘用我單位特種設備管理層人員和制定相關獎懲方案。
5、參與并指導我單位對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6、審批我單位特種設備的更新改造和報廢。
高壓乙炔氣瓶使用規定
乙炔、氧氣瓶的存放規則
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制度
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叉車管理規定
電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氣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規定
起重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鋼絲繩使用安全規范
氧氣瓶的安全存放及使用
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金屬管道法蘭跨接防靜電規定與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