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助部長組織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環保方面政策、法規和上級股份公司及本公司職業衛生、安全、環保方面的規章制度、標準、指令;
2、負責生產過程中職業衛生安全、環保事故、人身傷亡、火災、爆炸和其它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并監督實施;
3、對危及人身安全危及正常生產的違章、違紀行為有權制止,在緊急情況下有指令權;
4、對安全生產中作出突出貢獻的職工進行獎勵,并對事故責任人進行處理;
5、對每月職業衛生、安全、環保動態分析進行匯總、審查;
6、對職業衛生、安全、環保技改項目進行審核;
7、對每月全公司職業衛生、安全、環保工作提出考核意見;
8、定期檢查、指導職業衛生、安全、環保各專業口的工作;
9、組織參加安全、環保月、季度檢查。
危險廢物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內浮頂罐管理規定
可燃氣體檢測報警系統管理規定
遼河油田公司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管理…
化工園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指標體系
危險廢物管理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危險廢物貯存設置(庫房)管理規定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氧氣瓶與乙炔瓶安全存放、使用規定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企業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動火作業安全規定
企業危險廢物管理制度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