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政府各項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公司安全生產制度,對主管業務的安全生產工作負有直接管理責任。
2)負責本部門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編制、實施,并報本單位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3)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并定期進行法律法規符合性評價。
4)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教育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5)負責危險化學品和重大危險源管理工作。
6)負責制定和修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并定期組織應急演練。
7)負責組織制定開停工和大檢修方案。
8)負責本部門設備設施、應急物資、消防器材等日常檢查、維護、保養工作。
9)負責未遂事件申報、分析、措施落實工作;負責本職責范圍內事故調查、處理及“四不放過”措施落實工作。
危險廢物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內浮頂罐管理規定
可燃氣體檢測報警系統管理規定
遼河油田公司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管理…
化工園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指標體系
危險廢物管理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危險廢物貯存設置(庫房)管理規定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氧氣瓶與乙炔瓶安全存放、使用規定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企業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動火作業安全規定
企業危險廢物管理制度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