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職能
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在主管領導下,由公司辦公室統一管理,按要求及時上報。
二、報告程序
1、發生一般輕傷事故,負傷人員或事故現場的其他人員在保護現場單位負責人應立即趕到現場,并做出相應的應急處理決定。
2、發生多人死亡以上的事故,應立即上報經理,并按規定時間上報上級行業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
3、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當保護好事故現場,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物,防止事故擴大。
三、事故的調查
發生事故的部門領導應組織有關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因,并落實整改措施。
四、事故的處理
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建議,由發生事故部門負責落實,單位無力解決的問題,由事故部門寫出書面報告,上報上級部門統一協調解決。
五、事故統一、報表、建檔
1、傷亡事故統計辦法和報表格式按統一規定執行。
2、公司辦公室將歷年發生的事故整理裝訂成冊,保存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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