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責
1) 操作人員執行巡回檢查工作。
2) 站長負責組織、實施、監督工作的落實情況。
2、工作流程、步驟及要求
2.1 加氣站巡檢實行問責制度
1) 即當你巡檢期沒有發現的問題,經別人巡檢發現要追究你的責任。
2.2 操作班當班每2個小時巡檢一次,檢查內容為:
1) 設備有無“跑、冒、滴、漏”情況,如有問題及時處理。
2) 加注機:管路連接部位有無漏氣現象,接地線是否牢固,加氣軟管的放置是否合理。
3) 增壓系統、儀表風系統及儲罐:檢查管路連接部位、各閥門有無漏氣現象,并記錄壓力,溫度等參數。各零部件是否牢靠。
4) 消防器材:各處消防器材是否齊備、滅火器壓力是否合格。
5) 各部位衛生情況:由班長巡查,做好衛生工作。
6) 在值班記錄上詳細記錄檢查情況。
2.3 值班人員和管理人員必須有高度責任感,提高對隱患的預先識別能力和巡回檢查的質量,把事故消滅在預發期間。
2.4 巡回檢查人員必須由班長或操作人員執行,不得由實習人員代替,每一班必須進行四次以上的巡回檢查。
3.2.5 巡回檢查時應隨身攜帶必要的工具和用具(如防爆電筒和泄漏檢測儀等工具)檢查中應認真、細致,根據設備運行特點看、聽、摸、嗅和試,但必須執行安全制度,注意設備及人身安全。
2.6 檢查重點應包括:
1) 運行方式改變和操作過的設備。
2) 檢修試驗中的安全措施,以及設備缺陷消除后的運行情況。
3) 運行參數異常的設備。
4) 防火、防爆檢查。
2.7 巡回檢查中應同時進行設備整潔工作及加換潤滑油等設備維護工作。
2.8 巡回檢查中發現設備缺陷時,應即時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監視,設法消除防止事故擴大。同時應向班長報告,對威脅運行安全的問題,應立即報告站長,處理情況及措施應詳細記入《LNG加氣站安全生產檢查記錄表》,并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
2.9 站長應定期巡視,其內容包括:
1) 檢查重點設備運行情況。
2) 值班人員的勞動態度與勞動紀律。
3) 糾正不合理的運行方式和運行調整。
4) 防火、防爆檢查。
3、相關記錄
1) 《LNG加氣站安全生產檢查記錄表》
2) 《LNG加氣站設備維護保養記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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