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 則
第一條、公司安環科對各單位放射源實行統一管理,各使用單位對放射源的日常管理負責。
第二條、公司新建、改建、擴建放射工作的安全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
采 購
第三條、購買放射源必須選擇具有放射源生產許可證廠家的產品,按計劃采購,采購的放射源必須有生產廠家產品合格證明等資料,采購時必須簽定廢源返回協議。
第四條、購進的放射源應做好登記,建立完整的用戶檔案,以備隨時核查。
使用存放
第五條、放射工作人員必須經專業部門進行防護知識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放射源必須設安全防護網,24小時上鎖,鑰匙由工作人員專人保管。
第六條、放射源安全防護網上必須懸掛安全警示標識,根據輻射源防護最優化原則,各單位積極做好防護工作,使照射保持在合理狀態,達到最低的照射水平。
第七條、非崗位操作人員嚴禁進入放射源工作崗位,崗位操作人員,要做到熟悉操作,盡量減少操作時間,沒有操作任務時,不準在放射源周圍停留。
第八條、各單位要加強放射源的安全保衛工作,嚴防放射源損壞、丟失或惡意破壞等事件的發生。
第九條、放射工作人員必須定期接受健康檢查;并符合輻射安全健康要求。
第十條、放射工作人員接觸放射源時必須佩帶個人劑量元件,并定期送有關部門檢測。
第十一條、嚴禁私自挪動、拆除放射源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防護設施,放射工作人員近距離操作時,必須穿戴專業防護工作服。
第十二條、放射源屬毒性物品,使用的放射源應經常檢查,對于長期不用的放射源不能與其它雜物堆敬在一起,必須裝箱入專庫,由防護安負責人負責保管。
廢源處理
第十三條、由于工藝的改變,退役的放射源必須,應盡早與當地環保管理部門聯系,送交廢源庫或退回原銷售單位,不得隨意丟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處理。
第十四條 退役后的放射源處置后20日內應向環保部門備案。
應急處理
第十五條、發生如:泄漏、丟失等事故,必須立即采取防護措施,控制事故進一步擴大,保護好事故現場,及時報告輻射環保領導小組和公司安全環保科、保衛科部門,同時啟動《放射源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認證培訓機構管理辦法
人事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人事負責人崗位職責
財務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材料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團委工作職責
團委安全生產職責
倉庫物資盤點檢查制度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要求
環保管理制度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企業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某印刷廠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