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內所有人員必須上班執行一天四簽到制度。
2、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遲到、早退一次罰款10元,曠工一次罰款50元。
3、上班時間不得干私活,不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發現一次罰款20元。
4、下井檢查必須到達工作地點,上井后向領導匯報并填寫相關臺帳,不得弄虛作假,否則每次罰款50元。
5、下井人員在下井檢查出的問題要及時處理,現場處理不了的問題要三定跟蹤落實處理。
6、有病、有事應向科長請假,科長不在時,向副科長請假,不請假每次罰款20元。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