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職責:
1、負責檢查本班人員的工作情況,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
2、抓好本班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帶領本班職工學習專業技術知識,提高職工業務水平。
3、負責督促檢查本班職工認真執行各項井上下、安全監測、束管監測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落實情況,及時糾正和改進出現的問題。
4、根據區隊安排,認真組織,安排好瓦檢員的出勤上崗、休班安排工作,杜絕出現脫崗、睡崗、遲到、早退現象發生。
5、掌握礦井通風系統變化,及時安排人員對工作面檢測設備進行安設、回收和設備的標校、維修工作。對設備的使用情況,及時提出改進意見。
6、負責安排人員對井下束管的延伸,預埋管的安裝和采空區的氣體分析工作。
7、負責督促檢查本班人員的工作上崗情況,及時向單位領導匯報本班存在的問題。
8、井下安全監測設備出現故障時,及時安排人員入井進行處理,不得推諉。
二、應具備的知識和管理能力:
1、經考試合格,取得班組長資格證,并持證上崗。
2、能夠熟練的操作KJ95N監測監控系統、JSG-7火區束管檢測系統。了解其性能、結構、工作原理及技術參數,并能夠處理一般的儀器故障和標校工作。能看懂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圖、熟悉掌握工作面掘進、回撤情況,并能對設備設置提出合理化建議。
3、熟悉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照安全作業規程要求作業。具備協助隊長搞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能力。
4、具備識別主機系統和井下各分站、傳感器的隱患和排除隱患的能力,遇到事故或危險時能冷靜的分析并采取合理的方式組織班組員工進行應對。
三、崗位風險辨識:
1、平行作業,未進行現場安全確認就組織開始工作,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
2、使用未經校驗的監控設備,易造成監控系統無法正常運行,影響安全生產。
3、束管制氫設備加注鹽酸時,必須在通風良好處,并帶上橡膠手套。
4、監控設備連接不符合標準,導致監控系統無法正常運行,影響安全生產。
5、施工地點有危巖懸矸,未觀察現場頂幫情況、執行敲幫問頂,掉頂傷人。
6、在頂板較高位置懸掛傳感器或監測線纜,高空作業時,未執行雙人監護,造成傷人事故。
7、監控設備連接高壓電器設備,未與生產單位電工配合作業,照成電擊傷人。帶電拆卸、搬運和檢修監測儀,可能造成人員觸電。
四、履行崗位安全管理職責的工作標準及具體措施:
1.負責檢查本班人員的工作情況,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不冒險作業。
2.負責月度材料計劃、分站、傳感器安裝點的設置,及巡回檢查路線的編制,負責安全監測日報及火區觀察束管報表的匯總上報和保管。負責每月安全監測系統設備的詳細統計,并上報。負責班組人員出勤和工作量完上報。
3.負責督促檢查本班組職工認真執行各項安全監測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以及“五步工作法”落實情況,及時糾正和改進出現的問題。負責班組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日常安全培訓。負責班組員工工效考核。
4、具備識別主機系統和井下各分站、傳感器的隱患和排查隱患的能力,遇到事故或危險時能冷靜的分析并采取合理的方式進行應對。
5、督促員工按照安全監測設備安裝規范進行系統設置和各類分站、傳感器的安裝調試。督促并監督員工在施工前及時填寫“五步工作法”。監督員工施工完畢后及時將設備回收入庫,并對現場雜物進行清理。督促并監督班組員工對各類分站、傳感器,必須按規定時間升井檢修、標校,并保持標校、檢修用設備、儀器必須時常衛生清潔。
五、責任制目標及考核獎懲:
對違反以下規定的,將按照公司和區隊相關規章制度進行相應處罰:
1、未按照班前會工作安排完成當班任務。
2、未檢查施工工具、設備是否完好,造成事故的。
3、未按照規定及時對將開工工作面組織人員安設安全監測分站、傳感器進行效驗,造成出現誤差的。
4、發生災害時不能按照預案組織員工救災或撤離的。
5、未安排好班組員工的出勤上崗、休班工作,出現杜絕脫崗、睡崗、遲到、早退現象發生。
6、沒有掌握礦井通風系統變化,未及時安排人員對工作面檢測設備進行安設、回收和設備的標校、維修工作。
7、未及時安排人員對井下束管的延伸,預埋管的安裝和采空區的氣體分析工作。
8、井下安全監測設備出現故障時,未能及時安排人員入井進行處理。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