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國家及總工會有關安全勞動保護和職業衛生的方針、政策,并監督執行,充分發揮群眾監督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作用;
2、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監督,對于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有權檢舉和控告。開展安全生產的宣傳,進行輿論監督;
3、組織職工開展遵章守紀和預防事故的群眾性活動,支持礦里關于安全工作的獎懲;
4、協助行政搞好班組安全建設,參加本礦安全規章制度和勞動保護條例的制定;
5、會同有關部門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安全知識競賽和合理化建議活動;
6、關心職工勞動條件的改善,保護職工在勞動中的安全與健康。組織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進行預防性健康體檢和療養,做好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
7、落實公共文化娛樂場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8、參加安全檢查,對新建、改擴建工程的“三同時”的落實進行監督,參加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協助行政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9、工會作為本礦安全生產監督委員會成員,要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列入職工代表大會議題。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