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方針和技術政策,及上級機關的指示和規定,嚴格按規程和制度辦事。
第二條 在科長的領導下,負責全科的技術工作,解決施工過程中的技術問題,負責礦井通風質量標準化檢查、考核工作。
第三條 參加科務會議、安全辦公會議、通風專業會議和通風質量標準化檢查工作,對上月工作進行總結分析,對下月工作進行全面安排。
第四條 參加每日班前會,對當日的技術工作進行全面安排。
第五條 負責礦井“一通三防”設計方案、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審批、貫徹執行。
第六條 負責科“一通三防”所有內業資料、報表、圖紙審核。
第七條 參加《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會審,代表通風專業提出審批意見。
第八條 參與通風設計、通風系統調整方案、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反風演習方案、通風阻力測定等技術方案的編制、審核、實施、總結。
第九條 參加排放瓦斯。
第十條 參加事故追查及一般事故隱患的處理。
第十一條 參加生產現場通風瓦斯及工程質量檢查,提出處理意見并安排整改。
第十二條 抓好本科風險預控安全管理體系修訂及員工安全技術教育及技術培訓工作。
第十三條 參與處理井下的緊急情況。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