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自覺執行礦紀礦規,抓好監察科的全面管理工作;
2、協助紀委書記工作,抓好紀律檢查管理工作;
3、受紀委書記委托,起草、審核紀委重要公文;
4、對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提出解決辦法和建議,提交紀委書記辦公會議或紀委全委會議討論;
5、接待和處理重要的來信來訪,參加安全生產事故的檢查處理工作;
6、深入基層調查研究,了解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督查和指導基層紀檢工作和礦安全效能監察工作;
7、重視基層紀檢人員隊伍建設,抓好基層紀檢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培訓工作;
8、組織起草、審核監察科重要公文;
9、接待和處理重要的來信來訪,參與調查和處理礦安全生產事故,參與對礦安全生產事故與職業危害的統計分析,監督檢查礦井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情況;
10、參與礦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11、抓好本科室的文化建設活動;
12、完成礦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