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風量調節:
1、每季召開一次礦井風量平衡會,由礦總工程師負責召集,通風隊及總工程師室,安監處,調度室有關人員參加,對礦井通風系統及風量分配進行分析,找出存在的問題,制定相應的風量調節措施。
2、按照礦井風量平衡會的精神,由通風隊具體負責風量調節工作。
3、每月不定期地由分管技術的副科長負責召集通風隊長,測風班長碰頭會,研究采掘工作面風量分配問題。
4、風量調節工作要由通風副隊長以上干部現場指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匯報,每次調節結果要寫在風量調節記錄本上。
二、測風:
1、按照規程有關規定,每10天進行一次全面測風,采掘工作面根據需要隨時進行測風。
2、對重點工作面,在測風的同時進行礦井風壓的測定,為采掘工作面防治自燃發火或巷道貫通提供科學數據。
3、上井后將測風結果填寫在測風記錄本上,通風工程師每天要審閱測風記錄,對出現的問題要及時組織人力進行處理。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