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設備副廠長是機電設備的主要負責人。
2、做好分管范圍內的工作,保證機電設備及設施安全正常,杜絕重大機電設備事故。
3、遵章守紀,時刻做好安全教育宣傳工作,起到模范帶頭作用。
4、嚴禁違章指揮,監督作業人員按操作規程作業,杜絕違章操作。
5、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隱患時要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并向廠長匯報。
6、確保班組內無“三違”行為,設備日常點檢到位。
7、機電設備、設施出現故障時要及時組織檢修,并對檢修期間的安全工作負全部責任。
8、協助廠長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督查分管范圍內工作情況,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措施處理或匯報 廠長。
9、主動接受公司有關部門檢查與考核,支持公司相關部門人員的工作,對他們提出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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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