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規定和各項技術政治,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業務保安。
第二條、在隊長的領導下,對安全技術工作負全面責任,并負責制定、貫徹作業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執行情況,當發現不符合時有權制止,推倒重來,并負責審批、貫徹、簽字。根據礦月度規劃,編審隊月作業計劃,匯報本單位月度工作總結 。
第三條、負責對全隊職工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工作,以及技術技能普及工作。值班時,詳細安排各作業點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條、積極參加安全大檢查,協助隊長及時采取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解決不安全因素確保安全生產。
第五條、經常深入工作現場,了解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協助隊長健立健全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六條、當發現事故時,親臨現場,積極參與搶救與處理,并以“三不放過”的原則,協助隊長進行分析、追查制定相應的措施,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第七條、認真穩妥的推廣新技術、新工藝和新設備。
第八條、按規定參加安全生產會議做好工程的驗收工作,認真審核中心站瓦斯日報表,發現問題及時反映處理。
第九條、參與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應急救援演練和職業病防治工作的落實。及時參與事故搶救,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第十條、加強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治理的技術工作,組織制定作業場所勞動保護、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等技術措施,并督促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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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