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發生后,安全部門接到通知,主管安全負責人必須迅速親臨現場,勘察、索取物證,搞清物的因素和環境與事故的形成、發生的因果關系,這是確定事故的原因,劃分事故責任的依據。
二、安全科負責人通過對肇事者和有關人員的詢問,查清人的因素(肇事人、當事人、協助人、指揮人、指導人、決策人)和管理因素,方針政策的貫徹,規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的落實等情況。
三、在現場勘察和人員詢問的基礎上,進行彼此對證,分析出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
四、確定事故中的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
五、根據事故后果和責任大小,提出處理意見。
六、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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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