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編制或修訂技術操作規程,技術標準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對操作規程、技術標準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考核。
2、 在制定長遠發展規劃、編制單位技術措施計劃和進行技術改造時,應確保安全和改善勞動條件的措施項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削減安全技術設備項目和挪用安全技術措施經費。
3、 負責組織工藝技術方面的安全檢查,及時改進技術上存在的問題。
4、負責本系統在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時,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三同時”制度,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安全裝備。
5、 負責管轄范圍內工業動火技術措施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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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