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保障全體員工的生命安全,身體健康,要求機電干部巡崗、查崗,做好監督工作。
1、機電礦長(機電副總工程師)機電科科長及機電隊長,必須定期對所負責范圍內的井上、下主要機房(硐室)進行上崗檢查。
2、檢查內容包括:制度和操作規程執行情況、設備完好狀態、機房硐室質量達標情況、各種記錄是否完整、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等。
3、對檢查出的問題應記錄在干部上崗檢查記錄薄上。記錄要填寫檢查日期、檢查人、陪同人、存在問題、責令整改人、整改達到標準和要求、完成時間等。對于重大問題根據職責范圍劃分,由責任領導親自負責解決。
4、有整改任務的機電隊(班)必須按要求及時整改處理,并填寫整改記錄。若存在問題大不能及時處理時,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請示,并記錄領導的指示。沒有特殊理由,存在的問題不允許拖到下次檢查中。
5、對機電領導干部上崗檢查制度執行情況每月公布1次,對空崗、漏崗者由上一級領導給予批評,對上崗失職者且引起機電事故的,由上級領導追究其責任。
6、干部上崗不低于下列規定:
機電副礦長每月一次,機電副總工程師及機電科長每旬一次,機電隊長每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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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