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水隊技術副隊長在地測防治水科科長和探水隊隊長的領導下,履行探水隊安全技術管理職責,負責探水隊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工作,安全生產職責如下: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
2、負責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風險管控工作。
3、嚴格執行“三大規程”、《煤礦防治水規定》及水害防治的各項規定和措施、崗位標準及各項制度,負責檢查各項規定、制度的落實情況。
4、負責鉆探現場鉆孔施工參數的標定和鉆孔驗收工作,并組織做好鉆孔原始數據記錄、打鉆描述和探水牌板的填寫工作。
5、負責及時制定各類工程施工作業程序和安全技術措施,按審批程序審批后,貫徹到每個工人,并監督落實,同時對操作規程及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及時進行補充、完善。
6、經常深入井下一線,加強探水現場管理,及時排除各種安全隱患,確保施工安全、工作達標,同時監督、檢查各項規定、制度的落實情況,嚴厲查處“三違”行為。
7、不斷組織探水隊人員學習業務知識,強化人員技能培訓,不斷提高職工業務素質和操作水平。
8、負責隊組材料的申報、領用、發放和管理工作。
9、掌握好工程進度并負責各種原始記錄、資料的保管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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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