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黨委書記兼副礦長是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對全礦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二、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和法律法規,發揮黨委在安全生產中的監督指導作用。黨委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專題會議,聽取匯報,提出對下一步安全工作的具體意見。
三、堅持“以人為本、教育領先”的原則,落實安全教育第一責任者的責任。負責職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法規和遵章守紀教育,樹立職工“干安全活、吃安全飯”、“安全是企業最大的效益”的思想,進一步規范職工安全行為。
四、執行安全生產“五條線管理”機制,充分發揮企業黨組織、紀檢組織、工會、共青團和女工家屬在安全生產中的作用,抓好黨員安全聯保、職工代表巡視、群監網員、青年崗員反“三違”、查安全隱患等活動的開展,實施黨政工團齊抓共管。
五、經常開展調查研究,定期分析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隱患和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和對策,注重發揮正反典型示范作用。在安全管理上做到“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和責任上移”,對安全事故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
六、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檢查、考核副職和基層領導的安全教育責任,保證全礦安全教育責任的層層落實。
七、協助礦長認真抓好安技措的全面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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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