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本崗位的安全工作,對兩出口維護工作負責,保護上下出口安全暢通。
2、嚴格執行“三大規程”,按作業規程、安全措施和質量標準的要求,進行維護工作。
3、備用材料要碼放整齊,不得影響行人、運料、通風。
4、使用和管理好單體支柱和鉸接頂梁,保持完好。
5、經常對兩出口及超前支護質量進行自檢,不符合規程規定及時整改。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