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井下放煤工根據井下放煤地點不同,放煤采取的設施不同,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放煤工必須熟悉放煤地點的環境、設施和工作方式,按要求進行放煤。
2、 井下放煤工每放完一車煤后,應及時關嚴閘門,將地面浮煤打掃干凈。
3、 井下放煤工使用臨時放煤設施放煤或用固定設施放煤,或用調度絞車調車放煤,都必須做到裝車均勻,不灑煤,不漏煤。
4、 井下放煤工用調度絞車調車拉車放煤時,必須熟悉調車性能,鋼絲繩拉車聯結要可靠,不發生拉車掉道事故。
5、 井下放煤工在放煤時,突然發生溜煤眼(上山)堵塞,無法放煤時,嚴禁一人進入溜煤眼去處理堵塞。
6、 井下放煤工處理溜煤眼或煤倉堵塞時,應從上方進入處理,進入時要采取防墜安全措施。在其他措施處理無效時,只有用爆破處理時,每次使用的炸藥量不準超過450克。放炮前要先檢查瓦斯濃度,符合規定再爆破。
7、 井下放煤工在放煤時不能將煤倉放空,避免煤倉上部突然有水沖擊或大量煤沖下,造成放煤閘門損壞傷人事故發生。
8、 放煤工對臨時溜煤眼放煤使用完畢后,要建議礦部及時進行永久密閉。
9、 井下放煤工每次接班時都要檢查放煤閘門、螺栓是否完好,螺帽是否缺失。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