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準確掌握井下生產作業人員人數,確保安全生產,對主要生產作業人員實行上下班簽到制度。
1、簽到人員須知:
(1)凡未進行簽到人員私自出入井,按違章處理。
(2)每班必須及時到坑口調度簽到,嚴禁代簽。
(3)簽到時間必須與本人出入井時間相符。
2、簽到人員范圍:
(1)所有從事井下生產的一、二、三線作業人員;
(2)坑口工區各級管理人員;
(3)技術管理和指導人員;
(4)其它相關部門各級管理者。
3、簽到人數統計由坑口調度負責,每一工區,生產單位入井人員出入井情況,必須及時匯報到工區及生產單位,發現有未出井人員情況發生,及時組織人員尋找。
4、井田較遠的生產作業人員簽到工作,由生產工區指派專人負責,并每班及時向坑口調度匯報人員升井情況。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