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提高瓦斯事故防范意識,保證礦井安全生產和職工人身安全;使礦井遇瓦斯超限事故時避免發生混亂,確保井下瓦斯超限后,快速、有序、高效地實施撤人、斷電及組織處理,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瓦斯事故危害影響程度,提高調度監控中心值班人員處理瓦斯事故的應變能力,特制定本預案。
1、調度室監控中心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隨時對井下各處瓦斯情況進行監控。如發現問題要及時分析并及時按規定程序逐級匯報。
2、當甲烷傳感器檢測的瓦斯濃度顯示超高報警時,值班人員要及時和現場施工班組聯系。先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核對,并通知當班瓦斯檢查員用光學甲烷檢測儀測量。如甲烷傳感器故障誤差所致,應立即通知通風隊進行更換;如果確屬瓦斯涌出量升高所致,施工班組要立即向調度室匯報,并配合調度室積極處理。
3、如果瓦斯濃度顯示異常,經核實為施工班組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碰撞、淋水、放炮等)的,要立即整改。如瓦斯傳感器損壞或斷線應立即通知通風隊來人修理、更換、校正。
4、甲烷傳感器出現故障期間,甲烷傳感器要立即停止使用;由班組負責在甲烷傳感器位置上懸掛一臺便攜式甲烷檢3
測報警儀,以替代甲烷傳感器對瓦斯進行連續監測,并指定責任心強的人員負責監視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的顯示數據。
5、如果甲烷傳感器瓦斯數值升高,核實確系施工地點瓦斯涌出量增大所致,當瓦斯濃度達到1%時,調度值班人員必須及時向調度主任及值班礦領導匯報,并及時通知工作面作業班組按災害防治預案進行隱患處理。班組應隨時觀察瓦斯變化情況,當瓦斯繼續升高至1.5%時,必須撤出現場工作人員至進風大巷,切斷工作面電源。同時向調度室匯報,由調度室主任向礦長及礦總工程師匯報。礦長和總工程師將根據現場情況及災害防治預案制定處理措施,由調度室安排調度。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