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況
煤礦建立火情監測分析預報系統進行火災早期預報,是改變煤礦安全面貌,防止重大火災事故的根本出路,為改變煤礦的安全狀況起到了一定作用。
礦井火災的發生發展是有一個過程的,根據火災發生發展時期產生的各種跡象,比如:氣味、煙霧、明火等,可以早期發現,并及時撲救。
礦井火災早期識別的目的:盡可能早的發現火災并及時控制火勢,將火災危害和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二、火情監測分析預報
所謂礦井火情監測分析預報,就是根據火災發生和發展的規律,應用成熟的經驗和先進的科學技術手段,采集處于萌芽狀態的火災信息,進行分析后給出火情報告,及時而準確地進行火災早期監測預報,可以彌補預防之不足。
井下自然發火預測預報管理辦法:
1、由通防部負責每月對全礦的總回風道、采區回風道進行一次詳細的自然發火征兆觀察,從大范圍上分析井下有無自燃發火。
2、通防部每周對井下采煤面的上隅角、回風巷和采空區回風密閉及其它可能發熱的地點進行一次全面觀測。觀測的參數包括:現場的氣體成份(CH4、C02、C0、02)、氣溫、水溫、其他火災征兆等;在防火墻封閉時間長,溫度異常和有自燃傾向的區域內的回風風流中要安設CO傳感器,CO傳感器的報警濃度為20ppm。
3、對于已有發火危險或已出現發火征兆的地點,檢查周期縮短到每班一次,并每7天取樣一次進行化驗分析,及時向礦總工程師及礦長匯報。同時,礦總工程師應組織專門人員進行火災災情的分析并制定處理對策。
4、加強地面集中抽放系統抽放管道和井下移動抽放系統抽放管中CO的檢測,每班至少檢查一次,并做好記錄。
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發出火災預報:
⑴、巷道中出現霧氣或“掛汗”(溫度不同的兩段風流交匯處,因水蒸氣過飽和而凝聚出現的霧氣除處)。
⑵、巷道中出現火災氣味時,如煤油味、焦油味、松香油味等。
⑶、從煤炭發熱或自然地點流出的水或空氣,其溫度較平常增高。
⑷、空氣中有害氣體(如C0、C02等)濃度增加,人體感到不舒服,如頭痛,悶熱、精神疲乏等。
二、礦井火情監測分析預報的方法,技其原理可分為;
1、利用人體生理感覺預測預報自然發火,依靠人體生理感覺預報礦井火災的主要方法有:
(1)嗅覺。可燃物受高溫或火源作用,會分解生成一些正常時大氣中所沒有的、異常氣味的火災氣體。例如煤炭自熱到一定溫度后出現煤油味、汽油味和輕微芳香氣味;橡膠、塑料制品在加熱到一定溫度后,會產生燒焦味。人們利用嗅覺嗅到這些火災氣味,則可以分析判斷出附近的煤炭和膠塑制品在燃燒。
(2)視覺。人體視覺發現可燃物起火時產生的煙霧,煤在氧化過程中產生的水蒸氣,及其在附近煤巖體表面凝結成水珠(俗稱為“掛汗”),進行報警。
感(觸)覺。煤炭自燃或自熱、可燃物燃燒會使環境溫度升高,并可能使附近空氣中的氧濃度降低,CO2等有害氣體增加,所以當人們接近火源時,會有頭痛、悶熱、精神疲乏等不適之感。
2、氣體成分分析方法有:
(1)一氧化碳(CO)
一氧化碳氣體成分分析方法是預報煤炭自燃火災較靈敏的指標之一。煤在低溫氧化過程中生成的CO量與煤溫之間的關系十分密切,一氧化碳的溫度低、量大,其生成量隨溫度升高按指數規律增加。由于CO的發生溫度比較低,溫度范圍寬,絕對發生量大,只要在井下巷道中利用CO探頭或其他科技手段進行監測分析,檢測出氣體且持續存在,其濃度不斷穩定增加,就可以判斷此測點風流的上風側產生高溫點或自燃火源。在正常時若大氣中含有CO,則采用CO作為指標氣體時,要確定預報的最低值。確定最低值時一般要考慮下列因素:
①確定各采樣工作地點在正常時風流中CO的最底濃度;
②最低值時所對應的煤溫適當,即留有充分的時間尋找和處理自然發熱源。
三、外因火災的預報
礦井外因火災預測的任務是,通過井巷中的可燃物和潛在火源分析調查,確定可能產生外因火災的空間位置,及其危險性等級。準確的監測預報,可以使外因火災的預防更具有針對性,滅火準備更充分。外因火災預測可遵循如下程序:
①調查井下可能出現火源(包括潛在火源)的類型及其分布;
②調查井下可燃物的類型及其分布;
③劃分發火危險區(井下可燃物和火源(包括潛在火源)同時存在的地區視為危險區)。
四、內因火災的預報
內因火災的發生,往往伴有一個蘊藏的過程,根據預兆能夠早期予以發現。但火源隱蔽,經常發生在人們難以進入的采空區或煤柱內,要想準確地找到火源確非易事。因此,難以撲滅,以致火災可以持續數月、數年之久。有的燃燒范圍逐漸蔓延擴大,燒毀大量煤炭,凍結大量資源。
煤炭發生自燃后,其空氣成份的變化首先是氧含量的減少,CO2量的增加,其次才是CO量的增多。CO出現的時間最晚有時在發生自燃火災前數日才出現。另外,煤炭自燃的初期階段CO生成量較少,運用一般的實驗手段難以檢出。
礦井實際工作經驗告訴我們,為確切地監測火情,須對進、回風流的空氣成分作系統的檢測,以掌握下列四種氣體的變化情況:
①氧氣含量的減少量;
②二氧化碳含量的增加量;
③一氧化碳含量的增加量;
④氮的變化量。
五、井下火災匯報與處理原則
1、任何人發現井下自然發火或自燃預兆都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進行匯報。礦調度室接到報告應立即通知通防部迅速查明火情,同時向礦值班領導、礦長、總工程師進行匯報。通防部應根據現場情況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并報請礦長、總工程師批準。
2、任何人發現礦井火災應首先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直接滅火。現場礦(部)長、隊長、班組長及其他管理人員應依照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的規定將所有受害地區和可能受害地區的人員撤離危險區,并利用現場一切工具和滅火器材直接滅火。
3、礦調度室接到火警報告后,應立即按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規定通知有關人員。值班礦長在礦長和總工程師未到之前,負責組織事故的處理工作。礦長和總工程師到來后,立即組織成立救災指揮部,并到事故現場組織救災工作,礦長任總指揮。
3、處理火災時,應遵守下列原則:
⑴、非礦山救護隊員只能在CO濃度不超過0.0024%,CH4濃度在1.5%以下、氣溫低于攝氏35度、且無爆炸危險地點工作。
⑵、撲滅電器火災必須首先切斷電源,未切斷電源前禁止用水滅火。用水滅火時,應先滅火源外圍再滅火源中心,滅火水量要充足。
⑶、油脂類火災只能用滅火器或砂子滅火。
⑷、掘進工作面發生火災時,不得停止局部通風機運轉,應在保證正常通風的條件下滅火。
⑸、當井下火災直接撲滅或直接滅火措施無效時,必須采取封閉措施,采取封閉措施應注意以下幾點:
①確保安全、有效滅火的前提下,盡量縮小封閉范圍。
②一般應采取進回風側同時封閉方案,不具備同時封閉條件時,應采用先進風側后回風側的方案。
③封閉過程中,指定專人每10分鐘檢查一次進、回風流中的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氧氣含量,以判斷有無爆炸危險性。人員只能在無爆炸危險的前提下進行施工。
④密閉墻上必須留有觀測孔和措施孔,觀察孔要用專用堵板進行封堵。
⑤事故處理完畢后,由通風區負責寫出火災事故報告,報送有關部門。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