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瓦斯治理設施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檢查,參加部門有安通科、生產技術科、機電科、調度室,不參加者對主管科長罰款50元/次。
2、瓦斯治理設施包括:通風設施(風門、擋風墻、密閉、調節風窗等),壓風設施、避災峒室、煤墻閉子等。
3、通風設施前后5米私自堆放設備:材料雜物的,對堆放單位罰款50元/次,通風隊監管不力的,對通風隊罰款30元/次。
4、通風設施不符合標準的,對通風隊罰款20元/項,并責令其限期整改。
5、風門單道或缺反向風門的,風門沒有連鎖的,流水巷道風門無反水槽的,風門過風筒,溜子皮帶無逆風裝置的,每項對通風隊罰款50元,并責令其限期整改。
6、風門前后5米有積水、淤泥,每處對通風隊罰款10元。
7、風門沒有說明牌,密閉前缺柵欄、警標、說明牌,檢查牌,每項對通風隊罰款5元。
8、壓風設施檢查嚴格按壓風自救檢查制度進行。
9、避災峒室左右5米,有材料、工具、雜物的,對施工單位罰款50元/次。
10、避災峒室內必須安裝有直通調度室的電話,保證壓風自救的數量,嚴禁有雜物堆積,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50元/項,并責令其限期整改。
11、避災峒室的擋風墻,風門必須符合標準規定,否則不準投入使用。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