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區啟封處理不當,會引起死火復燃,甚至發生瓦斯爆炸。因此,在啟封前,必須對火區封閉后處理的全過程和觀測所得數據認真分析。認為可以啟封,必須制定專門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由礦山救護隊進行啟封。啟封前,必須先將火區回風引入礦井回風巷道,巷道內不準人員停留,測定并控制回風流中的沼氣濃度不超過1%,并無一氧化碳出現。如出現一氧化碳,表明火區沒有完全熄滅,或又復燃,必須立即停止送風,重新封閉。
重開火區在恢復通風前,應切斷附近的供電,防止瓦斯爆炸。
重開火區前,應準備充足的材料和工具,以備必要時能迅速地重新封閉火區。
啟封火區兩種方法:
1、一次打開火區
火區范圍不大,并確認火源已經完全熄滅,可一次打開火區。首先打開火區回風側防火墻,救護隊員偵察,測定回風流中有無一氧化碳。如果情況良好,再打開火區進風側防火墻,恢復通風。
2、分段打開火區
如果火區范圍較大,長期封閉,可能積存大量沼氣,同時火區是否完全熄滅尚難確定,可采用分段打開火區的鎖風法。鎖風法是先在火區入風側原有防水墻5-6米處,構筑帶門的臨時密閉墻,救護隊員進入火區偵察。情況允許時,可在適當地點構筑臨時密閉墻,然后用局扇通風排除積存沼氣。如此分段逐漸接近火源。當火確實完全熄滅,再最后打開回風側防火墻,并在全區恢復正常通風。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