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的思想,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對所在崗位的安全工作負責。
二、堅守崗位,每班生產人員在下井前20分鐘到達人行井口,作好檢身的準備工作。
三、嚴格執行檢身制度,不徇私情,不擅離職守,堅守工作崗位,認真進行入井檢身工作,。認真檢查入井人員的礦燈、衣服、是否穿戴整齊。
四、嚴格檢查入井人員隨身攜帶的煙草和點火物品、爆炸物品,嚴禁隨身攜帶入井。對上級來礦檢查安全工作的人員一視同仁,認真對其檢身入井,并同時作好出入井記錄。
五、制止酒后人員和不明身份的外來人員以及與井下安全生產無關的人員入井,非本礦人員入井必須經礦領導批準。
六、負責清點出入井人數,并作好記錄,發現出入井人數不對時,要及時報告礦領導,查明原因。
七、因檢身工失職,檢查不嚴,由此而造成井下災害事故的按情節嚴重和損失大小,由礦上進行相應的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