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第1條 必須嚴格遵守(GB6222-86《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中規定的有關條例。
第2條 凡進入煤氣區域進入檢修或參觀者,必須與生產崗位負責人取得聯系,由煤氧防護站派人監護方允。
第3條 在煤氣區域高空作業時,若無平臺、欄桿、高度在2米以上時必須系好安全帶,將掛鉤盡量掛在上風向,并應拴牢固。
第4條 煤氣設備上嚴禁拴掛鋼絲繩和索具起吊重物,距管道支架1.5米內嚴禁挖溝槽,必要時應請示領導,制定安全措施后再作業。
第5條 煤氣設施上嚴禁敷設動力照明,通訊等電氣線路,更不準在公共設施拴拉焊線。對煤氣設施上的防靜電接地和防雷要定期(年)檢查和測定,附合技術條件。
第6條 使用的通風口罩和風管要有專人負責,使用前要進行檢查,發生煤氣中毒事故應及時通知附近醫院及煤氣防護站將中毒者抬出危險區。
第7條 在煤氣區域工作時,必須二人以上。工作中要小心謹慎、互相監護,工作完畢后一同離開。
第8條 多人到煤氣區域工作時,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監護工作。工作完畢后,應清查所有人員是否齊全,然后再撤離工作現場。
第9條 在煤氣管道,設備上動火或進入設備內工作,必須經煤氣防護人員同意后方準進行工作。
第10條 所有煤氣設備幸免應保持正壓操作。如保持不了正壓時則應嚴密切斷煤氣來源,將有關煤氣系統用蒸氣置換后接通大氣。
第11條 各種煤氣爐在燃燒前必須先給以適當的空氣量,必要的溫度或引火物,然后才允許緩開煤氣閥門,逐漸將煤氣加到需要量。
第12條 在潮濕的煤氣設備內工作時,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伏。
第13條 各種煤氣設備、管路的閘閥必須封閉嚴密、不得有跑、冒、漏現象。如發現上述現象應及時聯系處理,必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煤氣。
第14條 煤氣系統的排水裝置,必須按規定裝置水封。
第15條 生活使用的蒸氣(包括暖氣、蒸飯箱、浴池等),必須與煤氣系統的蒸汽管路用盲板可靠地斷開,嚴禁混用。
第16條 易跑和泄漏煤氣的部位,必須設置“小心煤氣、嚴禁逗留”的警語牌。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