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同煤集團公司經警系統重要守衛目標的審定和核實哨位警力配置,建立健全勤務檔案。
2、經常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檢查崗位責任制和防范措施落實情況,發現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并記錄在案。
3、負責經警系統處置突發事件和搶險救災及重大節日期間群體活動安全保衛工作方案的制定,并組織實施。
4、嚴把進人關,按規定對新增干警進行政審和體檢、文化考核,并組織崗前培訓,保證隊伍的純潔性。
5、每年組織全體干警進行為期兩個月的軍政業務訓練,逐隊進行考核驗收,不斷提高隊伍的戰斗力和綜合素質。
6、堅持隨機查崗查哨,及時發現和糾正失職行為,按照崗位目標管理百分考核細則規定,獎優罰劣,獎勤罰懶,并實行當班干部株連責任制。
7、堅持每月一次隊務會,每周一次勤務工作分析會制度,及時掌握本系統思想動態和勤務工作開展情況,研究對策,調整部署,做到敵變我變,機動靈活,確保“守衛目標安全無重大責任事故和隊伍建設過硬無嚴重違法亂紀”兩大奮斗目標的實現。
8、按照省公安廳關于創建達標警隊的考核標準,狠抓基層管理工作,實現規范化、標準化、科學化管理。
9、搞好警隊的后勤保障工作,管理好機動車輛、通訊、監控設備,按規定配發和管好服裝、警用器械。
10、按時完成集團公司交辦的各項任務。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