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管副經理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
2、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
3、組織實施公司安全工作規劃、目標及實施計劃,監督檢查各部門、各項目監理機構安全職責履行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監理項目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失職和違章行為。
4、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5、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