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安質部長的領導下,負責安全技術的檢查和提升運輸安全工作。
2、負責貫徹和落實作業規程,質量標準化和技術措施的指導。
3、經常收集、研究、分析安全技術方面的知識,掌握采掘機運方面的技術業務,精通《煤礦安全規程》。
4、經常深入井下到現場檢查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
5、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組織職工學習安全技術知識,提高職工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6、及時貫徹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貫徹公司有關文件精神,必要時重新對規程、措施進行貫徹落實,每月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預評。
7、經常深入井下查處隱患、查“三違”,消滅各類事故的發生。
8、認真貫徹“三大規程”和業務保安制度,做好職工的安全教育、技術培訓、考評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