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車間的安全運行工作。負責質量/環境/職業安全健康方針、目標、指標在運行班組的貫徹落實。
二、精心組織運行中的各項工作,努力實現本車間的安全生產目標。
三、貫徹落實《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氣運行規程》及其他相關要求,確保高效運行。
四、負責本車間主要設備的啟、停、實驗等運行組織工作,搞好運行方式的調整及參數控制,嚴格執行運行分析制度,對設備啟停、切換按規定要求落實。
五、協助做好運行的經濟核算,負責運行“小指標”競賽的考核工作。
六、堅持每天巡視現場,及時掌握設備運行和操作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對車間勞動紀律、環境衛生和各種運行記錄進行監督檢查,拿出處理意見。
七、當運行設備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到現場指揮搶救,防止事態擴大,并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調查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和經過,提出整改措施和對違章人員的處理措施。
八、定期進行隱患排查,發現設備缺陷及時通知檢修人員處理。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