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須查明隱蔽致災因素,嚴禁開采或破壞防隔水煤柱。
二、必須確保圖紙資料真實可靠,嚴禁擅自提高開采上限。
三、必須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嚴禁非專業技術人員和隊伍、使用非專用探放水設備作業。
四、必須堅持發現突水征兆立即停產撤人,嚴禁水文地質條件不清盲目生產。
五、必須做到防水設施齊全完好可靠、監控有效,嚴禁頂水作業。
六、必須保證礦井、水平、采區排水能力滿足要求,嚴禁排水系統不完善違規采掘。
七、必須在汛期前完成防洪、防排水、防雷電工程,暴雨等災害性天氣停產撤人,嚴禁冒險作業。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