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負責全礦“一通三防”業務管理工作,承擔礦井“一通三防”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認真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上級有關“一通三防”的規章制度,參加礦井規劃、設計工作,審查采掘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中有關“一通三防”的專項規定。
三、負責礦井通風系統管理,消滅不合理的串聯通風,最大限度地減少角聯和通風阻力;發生災變后,迅速有效地進行風量調節和反風。
四、負責各類作業規程和措施中有關“一通三防”措施的審批管理,保證“一通三防”措施得力,切實可靠。
五、負責貫徹落實“一通三防”管理的各項制度。
六、負責搞好礦井通風質量標準化工作,制定礦井“一通三防”質量標準化達標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
七、負責井下各工作地點的風量管理,當工作面瓦斯涌出量或其它條件發生變化時,要及時調整風量,進行解決,確保瓦斯不超限。
八、負責對有關“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九、參加“一通三防”事故搶救和處理。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