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鉆孔位置設計
第一條 鉆孔位置設計前,地質設計人員和施工負責人必須對施工區進行詳細勘查,掌握施工地區的工作環境,地形地貌,巖層狀況和各種輸電線路,構筑物及其它(含地下)設施分布狀況。孔位一經確定,不得擅自改動。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