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對管轄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業務保安責任。
二、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搞好采區設計,繪制施工圖,安排好采掘接續。
三、負責組織編制作業規程、安全措施和作業規程的復審,保證其質量,并抓好現場落實。
四、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督促各采掘工區解決業務范圍內的不安全問題。
五、負責編制礦井中、長期發展規劃。
六、深入現場,提出滿足礦井安全生產的計劃方案,方案通過后,負責監督實施。
七、編制礦井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礦井重大工程設計的編制。作業規程的會審。
八、參加每周一次的安全檢查和每月一次的事故隱患排查、頂板管理專題會、“一通三防”專題會,機電運輸專題會、安全辦公會。
九、搞好礦壓觀測,收集整理礦壓顯現、采煤工藝參數、支護等基礎資料,為礦井安全生產提供決策依據;指導、督促工區搞好頂板管理、支護管理和火工品管理。
十、負責組織采掘工程質量驗收及資料準備工作,參加安全檢查和安全辦公會。
十一、掌握通風、運輸、提升、供電各系統情況,參與制定安全生產技術方案。
十二、負責技術責任事故的分析追查,提出防范措施和處理意見。
十三、對支護材料 的加工進行質量檢查,根據不同的巖性選擇安全的支護方式和形式。
十四、積極組織推廣應用先進的安全技術裝備、工藝和材料,提高礦井科技含量。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