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執行政策、法律、法規,按照煤礦“三大規程”及集團公司和本公司的有關要求,協調指揮生產。
2、對各單位的作業計劃進行審查,確認。
3、根據計劃對井下實時調度,每兩小時調度一次,重點工作重點調度。
4、做好對值班、跟班及班組長的考勤工作。
5、做好各項匯報記錄。
6、對照作業計劃落實工作完成情況,對未完成工作任務的要有原因說明。
7、做好對上級調度和有關部門的匯報工作。
8、對資料的統計和填寫要清晰準確。
9、信息匯報及處理按規定準確及時匯報到相關責任人。
10、有權對地面各崗位、各工種進行調度。
11、掌握當班生產作業計劃及完成情況,并負責當班生產數據的統計和原因分析及第二天的生產預報工作。
12、經常深入井下了解熟悉生產情況,掌握現場生產動態和存在的問題。
13、掌握礦井采掘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向有關單位聯系,并積極解決。
14、認真做好上級部門各種傳真、指示、通知的上傳下達,并做好完整記錄。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