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堅守工作崗位,按照破碎工藝要求,負責入倉礦石的破碎和篩分,保證下工段正常生產,并對由于本人責任心不強所造成停產和工藝不合格負責。
2、按照崗位操作規程搞好安全生產,負責對作業時及停機后破碎設備、動力設施的檢查,及時發現各種故障并及時排除,本人不能排除者應匯報領導或找維修人員處理,并對由于違章操作所造成的人身和設備事故負責。
3、做好本崗工藝指標的考核,及時發現作業中出現的各種工藝異常現象,并認真做好工藝及設備運轉記錄。
4、負責破碎設備設施的日常保養與維護,保持設施設備及工作現場整潔衛生。
5、作業時制止非操作人員與生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有權禁止非崗位人員操作破碎設備。
6、妥善保管所更換的設備零部件,有用零部件要及時入庫保管。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