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工起爆火雷管必須在單獨房間內進行。加工臺有突起的邊緣,并鋪軟墊。
2、切割導火索長度必須準確,有缺陷部分必須切除,發現雷管內有雜物禁止加工發放使用。
3、在加工臺上的雷管數量不準超過100發。
4、爆破材料的發放,堅持先收先發的原則。
5、必須由專職人員保管、發放。堅持按限額發放,發放不超過當班的用藥量,用剩的爆破材料須及時收還藥庫。庫管人員要對領退數目記錄清楚,做到帳、物相符。如不符合要查明原因,并及時報告。
6、領用爆破材料人員,必須持有爆破證及配備有炸藥
背包、雷管包,專人負責,按當班需用量領取,用剩的爆破材料下班時必須及時交回庫保管。
7、任何人不得私藏爆破材料,不得在規定以外的地點存放爆破材料,丟失爆破材料必須嚴格追查處理。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