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落實安全法規、文件、指令、指示以及規章制度,嚴格控制百萬噸死亡率和輕、重傷事故。
2.加強安全監察隊伍建設,進行安全教育和業務培訓。
3.認真審查工程設計,審批施工技術措施和作業規程,把好安全關。
4.加強對安全監察人員的管理,確保不出現空崗現象,檢查覆蓋率達100%,對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時督促改正。結合礦井特點和現場實際,參與組織定期、不定期安全大檢查,嚴格制止和查處“三違”。
5.按照“三不放過”原則,組織搞好事故分析、追查和處理,制定防范措施,并監督執行。
6.建立健全安全信息管理制度,經常深入井區監督檢查安全活動、安全措施和制度落實情況。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