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員是工區安全生產技術管理的直接責任者,負責本區的技術管理工作。技術員必須熟練掌握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相關專業知識,并依法經過培訓。技術員在工作中應盡職盡責,切實搞好本單位的技術管理工作。
第1條 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技術規范、技術標準、質量標準以及上級各項技術政策。
第2條 在隊長、技術主管的領導下,對分管范圍的技術工作負責。
第3條 負責組織編制、審核本區施工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并檢查、落實其貫徹執行情況。
第4條 負責規程措施貫徹落實,深人現場檢查落實情況,解決實 際問題,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當發現施工措施不能有效指導現場施工或與現場不符時,及時編制、報批符合現場實際的補充措施。
第5條 加強對施工現場的技術管理,對不按措施要求施工的人員及時進行制止;對制止不聽的,應及時向礦分管領導和有關部門進行匯報。
第6條 實事求是填寫工作日志,掌握好工程進度。
第7條 在推廣、應用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的過程中,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并進行業務技術培訓和現場技術指導。
第8條 負責各種技術圖紙、資料的保管工作。
第9條 積極參加事故分析,查清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第10條 協助技術主管搞好職工培訓工作。
第11條 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領導交辦任務。
第12條 參與本區隊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