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是該設備的安全承包者,對本崗位安全工作負責,保證設備安全經濟運行,不出責任事故,與維修工配合,搞好設備的檢修和故障處理。
第2條 認真執行巡回檢查制度,各項記錄填寫要求齊全,完整、準確、清晰,發現問題及時匯報,重大問題要立即匯報有關領導。
第3條 搞好標準化工作,積極做好設備的維護保養,堅持文明生產。
第4條 負責機房的安全保衛工作,認真執行來訪登記制度,保存好各種記錄,做到不丟失、不損壞、不撕頁、保養好機房內設施,對配用的工具及消防設施等,保證不丟失、不損壞、不失效。
第5條 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活動,加強自主保安、互保、聯保,杜絕人身事故及重大非人身傷亡事故。
第6條 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杜絕“三違”。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