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負責組織本科室學習、貫徹、落實國家、省、市、行業以及集團公司、市公司、煤業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以及有關文件、會議精神。
第二條 全面負責本科室安全生產工作。
第三條 每月按期召開本科室安全工作例會,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安排,部署本科室安全工作。
第四條 每月定期組織本科室安全檢查,確保安全生產。
第五條 負責本科室綜合治理工作,做好防火、防盜等其他安全工作。
第六條 具體負責定期組織對礦井質量檢驗部門進行安全檢查。
第七條 具體負責定期組織對礦井選煤廠進行安全檢查。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