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安全生產體系建設,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確保各項工作真正貫徹落實下去,使各項工作人人責任明確,實現安全生產,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1、區長書記為單位安全生產責任第一負責人,負責全區安全生產和管理。
2、副區長負責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和管理,是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3、班隊長負責本隊的安全生產和管理,是現場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本隊的安全各項工作的執行和落實,做好班前、班后、班中的安全巡查工作。
4、各隊職工是本工種的安全負責人,嚴格按照要求干好本工種工作,不出現各種違章行為,上標準崗,干標準活。
5、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和裝備的配備滿足生產要求,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健全,使安全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及時修改、完善機電設備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生產工作要做到“五同時”,即安全與生產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干部下井做到三心,即首先要有責任心,其次要有耐心,再次要有細心。
6、以“責任重于泰山”為主題,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活動。重點對井下各崗位工種進行安全技能培訓和安全知識的教育,充分利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等宣傳教育形式,不斷營造濃厚的安全生產氛圍,提高礦區職工的安全思想意識,推動通風區的安全生產工作。
7、對安全整治工作有安排、有部署。制定安全整治活動計劃,按照責任分工,加大對一通三防、通風設施安全質量標準化大檢查、排查隱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實了整改期限,明確了整改責任人,以確保各項安全責任制度的順利落實。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