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監區刮板輸送機司機是本崗位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者,對采本崗位的安全工作負責。必須熟練掌握相關專業知識并依法經過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
一、崗位職責
第1條 刮板輸送機司機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嚴格執行“三大規程”,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第2條 開機前,必須檢查作業地點的安全狀況,刮板輸送機各部件、防護裝置是否合格,對檢查出的問題必須妥善處理,防止事故的發生。
第3條 開機時,必須發出開車信號,確認人員已離開機器轉動部位,點動二次后,才準正式開啟水泵。
第4條 運行過程中,認真觀察設備運行情況,發現意外情況時,立即停車處理并匯報,不得隱瞞隱患及事故。
第5條 運行過程中設備出現故障需要維修時,必須閉鎖控制開關,掛上停電牌。
第6條 本班作業結束后,必須將控制開關手把扳到斷電位置,并擰緊閉鎖螺栓。
第7條 經常保持運輸機周圍的衛生,特別是機頭和機尾處要及時清理,防止各種意外事故的發生。
二、責任追究
第8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給予采煤監區刮板輸送機司機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他人或者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二)對他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隱患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第9條 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采煤監區刮板輸送機司機罰款、扣分直至加刑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煤礦事故調查現場的。
第10條 未經培訓取得合格證,或無證上崗的,采煤監區刮板輸送機司機負直接或主要責任。
第11條 未經檢查開輸送機導致事故的,刮板輸送機司機負直接責任。
第12條 不按《操作規程》操作或隱瞞隱患及事故的,刮板輸送機司機負直接責任。
第13條 刮板輸送機出現故障,不按規定操作進行檢修的,刮板輸送機司機負主要責任。
第14條 對于上述負直接責任、主要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和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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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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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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