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負責全礦礦井通風設施的建筑、維修和改造工作。
2、負責局部通風機和風筒等導風設施的運送、安裝、維護、拆除和回收工作。
安全職責:
1、熟悉礦井通風系統,掌握通風設施的設置地點、位置、種類、用途和使用管理狀況。
2、熟悉局部通風機的結構、原理和一般維修知識,發現問題及時匯報。
3、局部通風機、風筒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規程》要求和質量標準要求。
4、通風設施符合質量標準要求。
5、通風設施進行改造,必須先建后拆。
6、通風設施遭到破壞時,盡快做好通風系統的恢復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