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須嚴格執行井下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在班前會上布置完生產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后及時入井接班,交班人必須留在工作崗位等待接班人接班,交待好工作現場的情況后方準離開。
二、交接班人必須認真對待交接班,必須做到工作地點情況交待不清不交接、安全隱患處理不清不交接、工程質量不合格不交接、工作安排不到位不交接。
三、班組長要嚴格檢查督促執行,發現有人不按規定交接班的,要按制度嚴肅處理。
四、對未進行交接班而出現問題,雙方都有責任并在處理中從嚴處罰。
五、對于存在嚴重問題的,接班人員可以拒絕接班,上報給隊領導或值班人員處理。
六、交接班要真正做到“交接班手拉手,你不來我不走”,將安全生產工作做到實處,并做好交接班記錄。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